这个词,确定不是嘲讽他当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?
“那看完了,又没什么事情,你走吧。”庄骁道。
柳云眠:不能走啊,可千万不能走。
否则这好容易接上的线,岂不就断了?
可是偏偏事与愿违。
王霜摆摆手道:“是啊,看过了,我挺好的,你也挺好的,我就放心了。”
她对正冲着她使眼色的柳云眠道:“阿眠,我们走。”
“阿眠”不想走。
她想替自己失踪的相公解决心腹大患。
要是有的谈最好,谈不了,她要不要直接掏枪把人给崩了?
一了百了。
算了,不要有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了,崩了庄骁,她估计得陪葬。
庄骁喉结动了动,似乎有些反悔之意,但是到底把留客的话咽了下去。
——他不能在一个地方摔倒两次。
主要摔倒一次,心都差点疼得挖出来,太伤筋动骨,伤不起。
他不是王霜的对手,从开始到现在,两个人之间,都是王霜在主导。
庄骁心知肚明。
所以……就离她远点吧。
再也没有一颗完好的心给她蹂躏了,谁还不是肉体凡胎,谁受伤不疼,谁还不会趋利避害?
这时候,一顶小轿在将军府门口停下,旁边跟着个打扮俊俏的小丫鬟。
看见她,庄骁眉头皱得快要夹死苍蝇,斥道:“你们来干什么!”
轿子落下,里面出来个拿着团扇,身上穿着大红洒金绣花褙子的妙龄女子。
她容貌精致,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,眉如远黛,双目含情,樱桃小嘴,走路弱柳扶风,款款下拜,声音婉转:“奴记挂着将军的伤势,放心不下,所以来看您。”
“没你事,滚回去。”庄骁不客气地道,眼底一丝温度都没有,只有满满的不耐烦。
柳云眠暗想,这个女子,应该就是庄骁那个相好春棠。
没想到这么巧,她今日也来了。
不过转念再想,哪有那么巧的事情?
她们前脚刚来,她后脚就来?
从庄骁的反应来看,人不是他喊来的。
那很可能,春棠在庄骁这里留了眼线,听说有“妖艳贱货”上门和她抢人,她迫不及待地就来“宣誓主权”了。
虽然,她身份地微,充其量是个“床伴”。
王霜面色平静,对柳云眠道:“我们走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