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再说去猎队和在组织里有什么区别,还不是给人做小弟?!”
修重皱眉:“你怎么会这么想?”
“那你要我怎么想?”
楼兴指着巷口排队的人,“更好的出路就在眼前,你却让我放弃?就这么见不得我好?怕以后高攀不上我啊?!”
他越说越激动,连巷口排队的人都听到了他的声音。
修重沉着脸:“如果我见不得你好,今天我就不会来这里。”
“那还真是谢谢你了。”
楼兴拍拍他的肩,轻慢地笑笑,“这是我自己的选择,你就别操心了。”
见楼兴转身又要回去排队,修重一把拉住他的手臂。
如果是别人,他最多提醒一句,爱听不听,可这个人是楼兴。
当年他独自漂泊到金洲,是楼兴第一个对他伸出手。
他们一起挨过饿,挨过打,生病了也是彼此一起熬过来。
在金洲的那几年,他是把楼兴当亲兄弟看待的。
“我说了,别拦着我!”
楼兴冲着修重大吼。
修重试着把他劝下来。
“军队远没有你想的那么好!”
“你又知道?你去过?!”
见修重沉默,楼兴用力挣开他的手,“别人怎么看我都无所谓,唯独只有你不能看不起我!”
“我没看不起你!”
修重死死抓住他的手不放。
一来二去,楼兴压着的怒气爆发,突然抽出一把军刀朝修重的手挥过去。
殷红的血瞬间染红了衣袖。
巷子里的空气凝滞了。
楼兴看看手里染血的军刀,不敢置信地看向修重手臂上的伤,想问他为什么不躲开,是没注意到,还是明知会受伤也要阻止他?
想到后一种可能,楼兴心烦意乱,完全无法再思考。
他用力挣开修重的手,狼狈地跑出了巷子。
血从袖口滑到指尖,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,修重看着他离开,直等到看不见才转身离开。
巷尾,扒着墙角偷看的老金三人怒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