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改变”到哪个地步。
事实证明,有些事情一旦开了头,就控制不住了。
首先,他开始在意形象,知道桑洛喜欢精致漂亮的东西。
于是改变了自己的着装。
——雄孔雀求偶的时候,还得展个屏来吸引雌孔雀呢。
这招效果不错。
至少每次出现在桑洛面前,他能感觉到桑洛对他比之前耐心不少。
其次就是厨艺。
季从无本身并不会做饭,一个不会做饭的,想要成为厨艺高手,不是那么容易的人。
他知道桑洛最中意胡灵灵的手艺,也清楚胡灵灵有个关于厨艺的伴生天赋。
遂动了把伴生天赋抢来的念头。
等靠这个天赋能力,对厨艺有一定了解,形成一些身体记忆后,再把它还给胡灵灵。
以他的实力,轻而易举,何况那个时候胡灵灵已经随父亲离开了洛神堡。
桑洛不可能得知千里之外胡灵灵的情况。
但最终季从无放弃了。
他知道胡灵灵在桑洛这里,点了一定席位。
最后他选择最基础的办法,精心专研+练习。
正所谓熟能生巧。
厨艺是他上岛的敲门砖,外形条件是他自身的资本,再事事顺着桑洛。
就这样花了一年多的时间,在桑洛心中,总算占了一点位置。
很有自知之明的大反派,很清楚,这点位置,不多。
不过他并不着急。
时间有的是。
一年不行,就两年,十年。
他这样的人,认定一个目标,绝不会轻易放弃。
何况,这之于他,也是一种挑战。
……
无论男女,在喜欢的人面前,总归是会在意形象的。
尽管季从无知道小丫头只是过去的桑洛,但不妨碍他的身体下意识做出一些反应。
——先前是没办法。
被群殴打去掉三分之一的血条,赶路则去掉大半。